05/12/2025
遇見心理諮商所
115學年度招募全職諮商實習心理師公告
一、招募對象
招收國內外心理、諮商、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,對於社區心理諮商工作懷抱熱忱與創意、具備細心和耐心之全職實習心理師,以對後現代取向具有興趣者優先錄取。
二、甄選名額
錄取名額:1位 全職實習心理師
三、實習時間
• 實習期間:自民國115年7月1日 起至116年6月30日 止,為期一年。
• 每週實習時數:32小時(全職),採彈性排班制。
四、實習內容
• 個別諮商(含初次晤談)
• 團體諮商參與與帶領
• 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
• 社區諮商輔導相關行政及宣導任務
• 參與專業進修、研習、團督與個督
接受行政及專業督導
五、實習權利與義務
1. 每週接受個別專業督導1小時,全年合計50小時以上。
2. 每週平均接受至少2小時的團體專業督導或研習,包含團督、機構會議、個案研討或外部進修。
4. 專業督導與行政督導全程免費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5. 實習期間需遵守實習單位之出勤規定與專業倫理,若有違反,將終止實習契約。
6. 完成一年實習且合格者,將頒發正式實習證書。
六、申請日期
即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,將書面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到諮商所(主旨註明「應徵全職諮商實習心理師_姓名/學校系所」),採「先到先審,擇優錄取」方式,招募額滿即提前截止。
七、甄選時程
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,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。
八、申請資料
請備妥以下資料並以電子郵件寄送:
1. 履歷表
2. 自傳(含個人諮商工作理念,限2頁內)
3. 實習計畫書
4.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
5. 有利審查資料(如專業進修證明、心理衛教文章、活動 DM、團體方案等)
6. 所屬學校之《諮商專業實習辦法》影本
九、聯絡資訊
• 聯絡電話:07-3453569
• 電子郵件:khmeet2020@gmail.com